深圳搬家公司的业务员在南山区南油第二工业区跟客户签订搬家合同的日子,约的时间是十八号上午十一点钟到,但公司的业务员还是提前一个小时到了,就在客户所在的楼下观察了以下人员的进出情况,看客户所在的这栋楼的电梯是不是很忙碌。观察的结果是电梯的使用非常频繁,客户是在最顶层,搬东西下来必须走电梯。之后,业务员就问在楼下的保安,看还有没有别的地方搬下来,还打听电梯在正常使用期间有没有其他的规定。管理处的保安说:“电梯的使用时间是从早上七点半中开始,到中午十一点半就不能搬东西,因为那时候是上下班的高峰期,要到下午一点半钟才开始使用,到下午五点钟又不能搬东西,要等到七点钟之后才能继续使用,晚上八点半之后就停用,如果要继续使用就要提前申请。”
准点上楼之后公司的业务员就把所见的和所了解的情况跟客户说了,看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如果按照规定的时间使用电梯那一天搬不了多少东西,一上午也可能搬不了一车。但客户说他们也没有办法,这边一直是这样,当初搬进来的时候也是这样,还要求我们跟大厦的管理处商量。很显然我们去跟大厦的管理处商量这不现实,最好是客户去协调,要不就更改搬家的时间,由白天改成晚上,又省事又快,但客户不接受。要白天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客户楼上所有的物品搬家真的做不到,因为这边的搬家环境不好,如果签了合同我们又玩不成那岂不是我们失信于客户。
因为跟客户协商不了,这单生意最终我们没有跟客户签订搬家合同,也就是我们放弃了,并不是我们做不下来,而是时间上我们真的做不到,客户方又不支持,那就只能放弃。电梯在运输和搬家的过程中的作用是很大的,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把这个问题考虑进去,不然失信于客户的一定是我们。